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树牢系统思维,加强政治引领,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的职责,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和全厅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要日程,党组会议专题审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成员带头宣讲法律法规,邀请法学专家专题讲学辅导,全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13部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的宣讲学习。
(二)强化法治建设,充分挥法治政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工作实施方案》,确定10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推进《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切实增强法治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密性和可操作性。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作用,严格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依法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
(三)抓好主责主业,确保生态环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度结合,用法治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全面做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高标准完成各项协调工作,栗战书委员长给予高度评价。系统梳理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单位和完成时限,全过程全要素全周期闭环整改。开展“ 铁腕治污雷霆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用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移送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54件,罚款7924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件。
(四)立足发展大局,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式管理,完成全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更新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将我省常见的生态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事项归为10大类159项,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推动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明确28种适用情形,办理免予处罚、从轻处罚案件67件。制定并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市场主体分类分级监管,通过在线自动监控检查、无人机等非现场方式对守法企业实现“无事不扰”。
(五)营造浓厚氛围,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解读和阐释。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厅机关门户网站、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执法的过程转变为执法和普法并重的过程。评选生态环境系统经典案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召开环保座谈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环境守法培训,组织全省各地开展普法活动210余次。用好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提高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和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当前,在法治建设方面主要存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辐射度和参与度还不广泛,法律法规宣传的手段方式较为单一,统筹全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下一步,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部署法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管理职能。将依法治污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用法律武器和法治力量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三)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提升法制审核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
(四)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出台落地。继续推动《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提报审查项目的立法进程,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持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