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环评审批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决定在全省试行环评承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行环评承诺制的区域范围
在国务院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发区以及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试行环评承诺制。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在已完成区域评估范围内实行环评承诺制。试行环评承诺制的产业园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齐备、运行稳定;
2.园区规划环评已通过审查;
3.园区产业定位和负面清单清晰;
4.园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问题。
二、试行环评承诺制的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环评要求,或区域环评要求;
2.项目不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较低、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的报告表类项目;
3.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
4.项目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方面不良信用记录。
三、试行环评承诺制的程序要求
(一)申请环节。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报批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承诺已知晓并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自愿依法承担因承诺不实或错误带来的风险、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示环节。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申报材料后,只进行程序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当日受理并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若有单位或个人对环评文件提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异议情况,经核实后应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审批环节。受理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标准化批复文件(格式见附件2)。按照审批制批复信息管理要求,及时对外公告批复内容,并按“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将批复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建设单位。
四、试行环评承诺制的管理要求
(一)梳理上报产业园区情况。请各地对辖区内依法依规设立的产业园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结合本通知要求,筛选符合试行环评承诺制条件的园区,积极推行环评承诺制。地方政府已经试行承诺制的,在和本通知没有原则冲突的情况下,鼓励进行大胆探索。对暂不符合推行环评承诺制的产业园区,要督促、指导其不断完善基础条件,尽快纳入环评承诺制的实施范围。请各地填报《产业园区基本情况梳理表》(见附件3)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厅,并从7月开始,每月5日前上报最新情况,以便我厅做好跟踪指导工作。
(二)加强事中技术评估复核。对通过环评承诺制方式审批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在出具批复文件后,抽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复核。原则上进行技术评估复核的比例应不低于15%。对技术评估复核存在重大问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审批部门应依法撤销原审批决定。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及主要编制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记入诚信“黑名单”和诚信档案。被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承诺制审批。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是对环评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在实施环评承诺制时,要做好同现有制度的衔接,在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及时公开有关资料和信息,保障公众合法的环境知情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批复结果,按照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要求及时向国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纳入诚信系统中。
(四)强化承诺制项目双随机管理。要将通过环评承诺制审批的项目信息及时转交环境监察部门并纳入日常管理。同时,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对下级生态环境部门试行承诺制审批项目的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原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同时,对违反信用承诺的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 林维森 聂明
联系电话:0451—87113060,邮箱:hljhpc@163.com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样本)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样本)
3.产业园区基本情况梳理表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
(样本)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
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 | |||
建设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他 | |||
授权经办 人员信息 | 姓名: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码: | |||
技术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他 | |||
编制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
建设单位承诺 |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过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知悉其中内容,并承诺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属于环评承诺制改革确定的适用范围。 三、我单位委托XX单位编制的X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以及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项目正式投产前,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自行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规范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八、我单位将在项目建设地显著位置张贴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承诺的内容建设,自觉配合相关检查、监察,接受公众监督。 我单位特声明,自愿申请采用承诺制审批流程办理本事项,自愿签订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对所提交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建设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 ||
技术单位承诺 | 我单位承诺提交的XXXX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和环评管理要求编写的,并对其真实性、规范性负责。如违反上述事项,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疏忽或不负责任、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等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或达不到环评技术要求的,本项目编制主持人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编制主持人:
(签字)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 ||
相关文书送达方式 | ( )邮件送达,电子邮箱为: ( )快递送达,邮寄地址为: 注:以上两种方式均可(打√),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时一并明确。 | ||
备注 | 本表一式三份,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各存一份。 填报说明: 1.项目名称:必须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更换。 2.建设地点:拟建项目的实际地点,工业项目具体到门牌号(或地块名称),线性工程应准确填写项目起止。 3.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指本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所对应类别。 4.建设单位:完整、准确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完整、准确填写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其他的注明机构类型。 6.授权经办人员信息:原则上应当为本单位已经建立稳定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并明确获得关于办理环评手续的业务授权,其行为(决定)视为建设单位的具体行为(决定)。 7.技术单位:指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完整、准确填写编制单位的名称。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完整、准确填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其他的注明机构类型。 9.编制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指具体承担主持编制本项目环评文件人员的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10.建设单位承诺:为格式文本,除第七条外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建设单位若有进行修改的应当在报批时进行说明。有其他承诺事项或内容的,可以进一步补充。 11.技术单位承诺:为格式文本,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技术单位若有进行修改的应当在报批时进行说明。有其他承诺事项或内容的,可以进一步补充。编制主持人必须由本人签字。 12.相关文书送达方式: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工作效率,生态环境部门为申请人提供多种申请途径供申请人选择,申请人可以针对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文书选择一种便利的送达方式。若申请人需要也可前往窗口取件,原则鼓励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 | ||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
(样本)
XX生态环境局 关于XXX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X环承诺环评审〔201X〕XX号 XXX(申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关于审批XXXXX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XXXXX编制的XXXXX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XX生态环境局 XXXX年XX月XX日 |
附件3
产业园区基本情况梳理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产业园区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园区级别 (国家、省、享受省级、市、县) | 园区主导产业 | 污水集中处理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规划环评进展情况 (已完成的注明审查意见文号,未完成的注明进度) | 园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拟试行承诺制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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