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抓好“十个方面”重点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3年伊春市生态环境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
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7%以上;在剔除天然环境本底影响下,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6.9%,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保持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国控区域考核点位和“双源”点位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2023年,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将着力抓好“十个方面”重点工作。
01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指导嘉荫县黑龙江平阳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完成成效评估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
02
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加强对产生、经营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组织开展辐射监管系统数据质量核查,严防严控核与辐射安全风险。
03
打好碧水保卫战
制定实施《嘉荫河大桥断面达标方案》和《晨明断面治理方案》,落实《安邦河流域跨行政区界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实施《伊春市地表水生态环境补偿办法》。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编制完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04
打好蓝天保卫战
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战役、臭氧污染防治战。强化移动源排放监督管理,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落实二氧化碳减排,实现年度碳强度下降9.29%目标任务。
05
打好净土保卫战
贯彻落实《伊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机制(试行)》。制定市级《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办法》,落实《县域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提前完成“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0%的指标。
06
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行动
推进完成时限在2023年底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问题”等5项任务全面完成。完成时限在2024-2030的“乌拉嘎金矿问题”等4项任务完成年度目标并达到序时进度。做好销号验收工作。
07
实施生态振兴行动
积极开展“美丽龙江”先行区创建工作,制定出台全市推进美丽龙江建设实践工作方案。定期召开环境监测信息定期分析会商会议,完成市级声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
08
实施重点领域环境执法行动
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完成双子河、友好河、乌拉嘎河、汤旺河、西南岔河、伊春河6条河流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09
实施重大项目服务护航行动
强化环评审批保障服务,充分发挥《伊春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作用,全面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积极筹备加入生态部、科技部组织实施的《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
10
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
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多种形式开展“讲学比练”,不断增强生态环境队伍执行力、战斗力。
来源:伊春市生态环境局